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随着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结合近年来相关政策的更新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践,为促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我局于2022年启动了《社会组织评估指南》修订工作,对评估指标内容和分值权重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形成了《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如对《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2024年3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可将意见建议填写至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sgjglc@mzj.sz.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6A室(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组织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字样。
特此通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