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是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要素。得益于改革开放,深圳社会组织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深圳目前有社会组织12612家,包括社会团体59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331家、基金会307家。社会组织对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很大,比如在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在推动城市产业升级、产业结构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深圳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科研机构井喷式增长,涌现出华大基因、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等一大批跻身全球领先水平的科研机构。深圳一直被誉为中国最有爱心的城市,截止至2018年12月,已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有146家,基金会有358家。
深圳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环保等多个领域。然而,迄今为止,除按政府规定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种类型进行社会组织登记外,尚未有根据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对其进行服务业务范围细分,以供企业、社会公众按需查找、对接。
慈善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大模块,是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相对其他社会组织,其服务更直面社会问题和社会公众。为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为公益慈善资源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在深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支持下,作为深圳市慈善行业平台型、枢纽型组织,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开展了慈善组织分类工作。截止至2018年12月,以已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和公益基金会数据为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第一章第三条对慈善活动的定义,将慈善组织按其业务范围分为6大类:1.扶贫、济困;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进行慈善组织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