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兴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40300MJL190788W
法定代表人: 李晓瑜
是否已认定或登记为慈善组织: 否
单位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025号深圳交响乐团大厦
业务范围:
1.组织交响乐新作品的创作,排练和演出;
2.资助对交响乐音乐的普及工作及音像作品的录制和编辑;
3.资助对交响乐的公益普及工作;
4.资助优秀交响音乐精品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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