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机构改革后民政系统踏上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共同目标,聚焦可感可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持续强化党对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民政工作,把好民政事业发展政治航向,永葆为民本色。
(一)坚持以学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五民学习教育平台”“致用学堂”“雏鹰讲堂”“廉政课堂”等,分层次、有步骤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交流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持续深化“五民党建工程”品牌,扎实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立足民政实际,把握民政特点,在形式、方法、内容、手段上创新党建工作,增强吸引力、提高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建立筹划部署、跟进指导、督导检查工作闭环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成效。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四好”党员选树,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聚焦素质提升,打造过硬队伍。开展“三聚焦三促进”专项行动,聚焦凝心铸魂,加强干部思想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促进干部“愿担当”。聚焦实干实绩,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日常、年度、专项等考核结果运用,为优秀干部搭平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干部“真担当”。聚焦赋能壮骨,严格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训练、注重实践锻炼,切实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干部“善担当”。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
二、努力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
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既注重物质帮扶又做好精神关爱,以科技赋能实现既精准又温情的“政策找人”服务,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临时救助急难发生地的属地责任制,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和“一事一议”程序。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认定,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照料护理机制,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
(二)强化主动发现实现精准救助。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持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拓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应用场景,助力实现各项民生公共服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加快完善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常态监测、转办推送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汇聚救助信息,形成“一户(人)救助链”。聚焦家庭支出骤增、家庭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监测以及群众反映、部门转介救助等要素,优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发现、精准定位“沉默的少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及时,退出合规”。
(三)优化完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特困、低边等救助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和照料护理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强化“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模式。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水平,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聚焦机制完善、对象衔接、信息互通、拓展参与途径等方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拉通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对接、信息共享,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三、积极探索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新路径
围绕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定位,结合深圳人口老龄化趋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从老年人最关心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优待等方面精准发力,不断改善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开创新时代老龄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老龄事业的牵头协调职能,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不断健全老龄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健康支持保障和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不断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各级老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和考核督促,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空间保障,推动出台《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不少于1.9平方公里。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推动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工作指引》,加强闲置资源改造利用,鼓励和支持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功能,推动多种服务融合发展。全力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品质,抓好《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落实。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进家庭,为有需求的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全监测、辅具支持、心理关怀等服务。加强家庭护老者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缓解照护压力。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重点加强空巢、独居、失能、重残等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防范化解老年人居家风险。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新增长者服务中心(站)23家,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创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支持专业养老机构、社会力量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等多种业态发展。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推动出台《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加强养老标准研制、推广和应用工作,促进养老服务组织诚信经营、规范运作。鼓励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落实评定奖励政策,探索将评定等级与运营补贴标准挂钩。加快出台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推进养老补贴制度改革,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探索制定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和发展评价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医养融合,整合社康、护理院(站)、辖区医院等医疗卫生资源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合作,满足社区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三)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医养康养、养老金融等服务和产品。做强“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品牌,用好香港乐龄科技资源,扩大老年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围绕老年人医食住行等需求,打造更多可视、可及、可感知的养老消费新场景。积极培育适老生活用品市场,不断丰富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目录,将适老化改造配备的居家智能产品接入全市统一的物联网平台,实现与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智能照护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智慧养老平台,打造“老龄商城”,提供一站式采购、下单等服务,让老年人放心消费、便利购物。完善长者助餐体系,制定出台《深圳市长者助餐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和引导国有配餐公司、民营品牌餐饮连锁企业参与长者助餐服务,打造全市长者助餐信息化平台,实现长者助餐服务全市“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持续开拓深港养老服务合作项目,与香港劳福局共同探索扩大“广东院舍计划”。引育一批市场化为老服务优质企业,吸引香港乃至全球优质老龄科技企业在深圳坪山智能康复产业基地、光明科学城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拓展旅游服务业态,鼓励开发老少同乐、家庭友好的酒店、民宿等设施,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
四、展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担当
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各方面,推动儿童福利进一步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创新打造儿童关爱深圳样本。
(一)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制定《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研制。
(二)着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现场检查。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摸排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优化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工作制度,通过入户走访、主题活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三)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强化临时监护、家庭会商、心理咨询等服务功能发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实务培训,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培养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执行与服务供给复合型人才队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与全市民生诉求服务一网统管平台、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块数据平台对接,创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和保护资源数据库,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实现未保个案分拨转介、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五、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准确把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慈善精神,持续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之城。
(一)加强慈善政策法规创制。结合新修改的《慈善法》,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发展战略以及慈善事业重点领域的新趋势、新业态、新问题、新需求等,力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制机制创新、关键要素创新、多元协同合作、慈善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
(二)积极推动慈展会转型升级。系统总结十届慈展会办展经验,积极探索打造时时在线的“慈善项目交流云平台”,常态化公开展示慈善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要素,通过加强信息撮合、资金监管、线下研讨交流,进一步促进公益慈善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更好地推进行业交流,提升办展效能,打造永不落幕的慈展会。
(三)加快构建现代慈善服务体系。坚持慈善事业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并举,落实“四抓”举措。抓阵地,积极发展社区慈善,推进全市慈善超市(慈善创益空间)建设,打造社区慈善阵地。抓品牌,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健全完善“鹏城慈善项目库”,优化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充分动员慈善社会力量服务民生。抓创新,探索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等制度,稳慎积极推动慈善信托创新发展,盘活和扩大慈善资源。抓监管,加强慈善行业综合监管,扎实推动慈善组织合规化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慈善事业支撑保障力度。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开展慈善捐赠榜编制及慈善褒扬致敬等活动,推动将慈善文化纳入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慈善社会力量帮扶困弱群体的典型案例,讲好深圳慈善故事,积极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2024年“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联合深圳大学推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推动慈善人才的行业认定。
(五)推动福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秉持稳慎原则,坚持规章制度建设和智慧福彩建设“两手抓”、制度与科技“同发力”,持续推进“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建设,为深圳福彩始终位列全国城市福彩机构第一方阵提供坚实支撑:一是抓实深圳福彩行业合规体系建设。结合国家政策最新情况,全面梳理深圳福彩行业的政策制度,在行业发展、内控管理、舆情应对等方面重点着力,加快形成体系严密、环环相扣、务实管用、防患未然、于法有据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二是优化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技术应用,推动“彩票业务可信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深入推进“智慧福彩”建设,将风险防控关键点纳入系统监测管控;三是大力加强福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大局作出新贡献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强化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行业引领、创新驱动和人才集聚等优势,凝心聚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完成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启动草案立法审查。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做好省民政厅委托的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登记管理规程,依法依规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推进《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规范》标准编制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认定体系。
(二)全力打造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聚集区。把握河套规划建设契机,持续跟进云计算、超宽带基础设施、物联网等3家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成立登记工作。全力服务落户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票据、税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等提供支持指导,促进合规运营发展,加强标准制定应用,支持深圳企业更好参与国际竞争。聚力强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出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综合监管文件,探索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参与、深圳市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确保管得住、用得好。
(三)引导行业协会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指数发布、行业标准制定、人才队伍培育等十二个方面作出新贡献。通过“深i企”等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诉求受理、问题分拨、督办落实、反馈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从服务能力、自律规约、运营能力、间接贡献、直接贡献等维度,完善等级评估体系,激发内生动力,全力支持行业商会协会更好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20+8”产业集群做好培育孵化,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一集群一协会”体系,对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团队开辟绿色通道,专班专人跟进指导服务,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鼓励引导协会商会发挥专业技术、平台支撑和资源链接优势,深度参与“20+8”产业园区规划、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七、实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新发展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能力,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一)持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婚俗改革工作向前发展,打造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成效典范。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指导各区合理设置日常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高峰日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并确保现场直接办理,实现多渠道分流。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试点,为全国全面开展“跨省通办”提供经验模式。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工作。
(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深入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行动。指导南山、宝安、坪山、大鹏新区等区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创建。做好清明、重阳祭扫高峰期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联审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规范市、区、街道三级行政区划图编制、更新和公布流程,探索行政区划图线上统一发布方式。推动解决福田南山线、南山宝安线填海造地区域勘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相关区依法完成协商、勘界、报审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和日常委托管理,持续巩固界线勘定成果。
八、推动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快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市生命主题文化园4个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市第二殡仪馆、深汕生命文化园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建强做优“智慧民政”系统。加快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智慧民政”建设为抓手,紧扣“一中心、二支撑、三体系、四平台”等核心内容,加快完成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支撑组件、技术标准规范、安全设施等基础平台设施建设,推动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数据监测及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尽快上线运行。迭代升级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系统,新上线应用救助寻亲、儿童关爱、慈善业务等系统。
(三)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安全根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织密扎牢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民政领域平安稳定。立足民政职能,进一步做好综治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恐、禁毒等工作,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风险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四)强化民政事业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慈善、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做好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起草市民政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执法全过程工作指引,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推进筹建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构建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全市民政行业第三批标准化试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以及广东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等6个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六)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通过主题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报送等宣传形式,精心打造民政文化品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传播民政生动实践,报道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全力打造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息交流平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创新融合,通过图文、条漫、短视频等多形式传播,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打造民政宣传精品,积极探索以融媒方式开展民政宣传报道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