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慈善资源供需对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深民〔2020〕112号) 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通知所称慈善项目,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范畴,以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发展为目的,由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实施的公益项目。
(二)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项目主要包括扶弱济困、扶老助幼、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科教文卫体、生态环保、社区发展以及其他领域等八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范围;
(二)项目已实施一年以上,申请入库时仍在运营,实施情况稳定,具有良好成效,可复制、可推广。
三、申报资料
申报入选鹏城慈善项目库的项目,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一)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申报表;
(二)项目方案(含实施地点、服务对象、项目目标、实施计划等)及项目成效;
(三)项目获得荣誉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四、工作流程
项目征集工作依次经项目征集、项目初核、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项目公布等环节。
(一)项目征集。鹏城慈善项目库入库项目采取长期征集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征集。各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向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以下简称“深慈联”)进行申报。
(二)项目初核。深慈联收到申报资料后开展项目初核工作,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按要求修改补正,申报主体未按时修改或者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入库申请。
(三)专家评审。深慈联负责组建项目评审专家组,依据入库标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核查、实地考察、综合访谈等。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包含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
(四)项目公示。评审通过的项目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由深慈联负责组织核查处理。
(五)项目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项目,列入鹏城慈善项目库,并在深慈联官网发布鹏城慈善项目入库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鹏城慈善项目征集遵循科学统筹、重点突出、公开透明、动态管理原则。深慈联负责建立健全鹏城慈善项目库征集管理工作机制,以及项目库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为项目库运营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对入库项目给予相应激励。
(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如实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深慈联将分批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评审工作。首批申请入库的项目,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表(含附件)及申请入库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2345468
电子邮箱:scf2016@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
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