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同时,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但慈善法并未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如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问题作出规定。但《慈善法》做出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制定”的授权规定,因此,对上述慈善组织的相关支出和费用标准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既是落实慈善法的需要,是广大慈善组织的愿望,也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2017年11月21日,深慈研习社第四期年度收官之作——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辅导专题培训开讲。本次培训邀请深慈联创会会员、深圳市君合信财税服务机构总裁胡绵鹏老师担任主讲人,为慈善公益组织提供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以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等慈善组织财务事项专题辅导大餐,深慈联会员和众多慈善公益组织踊跃参与。
胡绵鹏老师分别从慈善法财务管控与促进措施、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申请四个方面对慈善组织财务事项进行讲授,为学员提供“一站式”辅导。其中,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主要围绕界定、不同形态慈善组织的费用标准区别、注意事项、特殊情形处理三方面逐层展开,让来自不同机构的学员能够深入了解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具体事项,进一步辅导学员更好地完成相关财务工作。同时,恰逢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申请期间,胡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更是及时为有意愿进行相关申请的学员和机构提供辅导与帮助。(胡绵鹏老师课件可通过点击https://pan.baidu.com/s/1ge2z0cz下载)
现场还穿插着提问环节,参加者们积极参与,踊跃分享自己在慈善财税方面的困惑与疑问,交流气氛热烈。
最后的自测环节更是助力课堂,为学员了解自身学习成果提供了渠道,更为整体培训质量把关并为学员的培训收益保驾护航。
至此,2017年度的深慈研习社专题培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