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自愿缴纳会费;
(四) 凡在深圳市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以及关心和支持的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五)凡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scl@szscl.org:
1. 填写《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WORD版文件及签字的扫描件);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扫描件);
3. 个人简介(200字左右)及照片(请提供jpg、png格式);
4. 本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
(六)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委托的有关事项;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参加会员大会;
(七)宣传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接受本会监督和指导。
六、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履行义务,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或触犯法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