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精神,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深圳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中关于“建立深圳慈善捐赠榜”的要求,为表彰慈善捐赠行为,激发社会参与慈善热情,深圳市民政局启动了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经自主申报、推荐申报、数据库挖掘,编制工作委员会审核,形成了《2019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详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因目前疫情风险尚未完全解除,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抗疫捐赠榜单(企业、个人)暂不公示。
附件: